昨晚网络攻击_2月9号网络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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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美网络大战是怎么回事?

2001年04月01日,美国一架海军EP-3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海域上空活动,中方两架军用飞机对其进行跟踪监视。北京时间上午9时07分,当中方飞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正常飞行时, 美机突然向中方飞机转向,其机头和左翼与中方一架飞机相撞,致使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失踪。

4月1日,浙江湖州籍优秀飞行员王伟,以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在万里碧海蓝天,写下了当代军人对祖国的忠诚。

中美撞机事件发生后,中美黑客之间发生的网络大战愈演愈烈。自4月4日以来,美国黑客组织PoizonBOx不断袭击中国网站。对此,我国的网络安全人员积极防备美方黑客的攻击。中国一些黑客组织则在“五一”期间打响了“黑客反击战”!

自4月1日发生撞机事件以来,多个美国政府和商业网站遭到了中国黑客的攻击。一张贴在被黑网站首页上的帖子写着:“黑倒美国!为我们的飞行员王伟!为了我们的中国!”。

美国一家著名的网络安全公司宣布了一项调查数据,称自从撞机事件发生以来,两国网站上的黑客攻击事件每天都要发生40—50起,而在这之前,这个数字仅为1—2起。

其实中美黑客间大规模的攻击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5月,即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事件发生以后,当时中国的红客们袭击了美国的一些政府网站,包括能源部、内政部在内,这些网站的首页上一度高高飘扬着五星红旗。有一次大规模的攻击,还致使白宫的网站失灵三天。中国黑客攻击事件成了当时美国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

同样在4月27日这天,中国ChinaByte网站专门刊文,提醒中国的网络管理员,近期屡屡得手的美国黑客组织PoizonBOx和单枪匹马的Pr0phet,前者侧重攻击windows,后者主要攻击Lunix系统,虽然他们“闹翻天了也不过是个小角色而已”,但得重视才对,因为自3月以来,PoizonBOx对以“.cn”结尾的部分网站进行了283次的攻击,而pr0phet也已得手了近30次。其中绝大多数是在最近的两周进行的。

5月3日,中国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进入4月中旬以来,针对中国网络的攻击事件频繁发生,中国网络运营者要注意防范黑客攻击,确保网络安全。并提醒,如果发现网络攻击事件,可以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

撞机事件的谈判仍在继续,而网上的斗争却已然火热。一场规模更大、牵涉面更广的黑客战争,再次逾越浩渺的太平洋,在网络上展开。

西工大遭受美国网络攻击调查报告发布攻击者身份查明,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6月份西北工业大学曾发布声明称,有来自境外的黑客组织对西北工业大学服务器实施攻击。相关部门调查显示针对西北工业大学的网络攻击来自美国国家安全局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

中国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和360公司全程参与了此案的技术分析。

研究团队经过持续攻坚,成功锁定了TAO对西北工业大学实施网络攻击的目标节点、多级跳板、主控平台、加密隧道、攻击武器和发起攻击的原始终端,发现了攻击实施者的身份线索,并成功查明了13名攻击者的真实身份。最新的调查报告进一步表明,TAO长期隐蔽控制西北工业大学的运维管理服务器,同时采取替换系统文件和擦除系统日志的方式消痕隐身,规避溯源。网络安全技术人员根据TAO攻击西北工业大

学的隐蔽链路、渗透工具、木马样本等特征关联发现,TAO对我国基础设施运营商核心数据网络实

施了渗透控制。

不仅如此,TAO通过掌握的中国基础设施运营商的思科PIX防火墙、天融信防火墙等设备的账号口

令,以“合法”身份进入运营商网络,随后实施内网渗透拓展。

分别控制相关运营商的服务质量监控系统和短信网关服务器,利用“魔法学校”等专门针对运营商设备的武器工具,查询了一批中国境内敏感身份人员,并将用户信息打包加密后经多级跳板回传至美国国家安全局总部。根据对相关网络攻击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对西北工业大学的网络攻击行动98%集中在北京时间21时至凌晨4时之间,该时段对应着美国东部时间9时至16时,属于美国国内的工作时间段。

其次美国时间的全部周六、周日时间内均未发生对西北工业大学的网络攻击行动。第三,分析美国特有的节

假日,发现美国的“阵亡将士纪念日”放假3天,美国“独立日”放假1天,在这四天中攻击方没有

实施任何攻击窃密行动。第四,长时间对攻击行为密切跟踪发现,在历年圣诞节期间,所有网络攻

击活动都处于静默状态。科技成为武器,科学家的国界概念就更明显了,美国华裔科学家和在美国工作的中国科学家最近准

备回国发展是在未雨绸缪。

美国NSA网络攻击中国西北工业大学网络系统,这是在看不见的战场对中国实施网络空间作战,美

国中情局以同样的“酸狐狸”网络作战模板已经控制了八十多个国家基础设施系统。

如果美国愿意的话,这八十多个国家的电力和交通及水利等核心民生保障设施都会遭到攻击从而陷入瘫痪。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在对南联盟进行战争过程中采取是热战形式切断其国家基础设施供应

链从而迫使南联盟政治屈服,黑山,克罗地亚等独立从南联盟独立。

美国希望用这种看不见的战争来控制中国核心科技人员机密信息,从而运用中情局遍布全球的爪牙

进行策反或者谋害等行动,这种事情美国中情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针对苏联阵营国家干过太多。大政治公关能力来调动美国国家力量来打击这些竞争对手以维护其行业垄断地位,中情局通过窃取

中国顶尖大学核心科研数据和高科技项目情报为美国国会和白宫有针对性制裁中国相关产业提供支撑,这是一条完整路径。

中国国家信息安全实验室和360公司合作建立的防火墙系统可以溯源到美国中情局此次进攻心中路径和攻击特征及服务器运行程序,沿着大数据线路溯源到美国中情局遍布其合作伙伴国家服务器,

这个溯源报告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对于中国公布的美国中情局攻击西北大学报告,美国中情局的回复是美国拿这些数据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而不会将其转发给商业公司,而中国对美国科技情报窃取则是应用到商业领域。理直气壮的入侵中国网络信息安全,毫无愧色的对中国大学进行黑客犯罪行动,一切都是那么美国。 

作为回应,我们公布了美国黑客帝国犯罪链条,下一步中国会推出相应的防御机制和反击系统,中国的网军也不是吃素的,美国糟糕的基础设施物联系统将会是我们实验室的小白鼠。美国国家安全局“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长期攻击入侵西北工业大学网络运维管理服务器,秘密窃取网络设备运维配置文件和日志文件。这个犯罪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凿,西安市碑林区警方推动立案程序,下一步是移送西安市检察院申请逮捕令,十三名攻击西北工业大学黑客身份确认,他们将是中国司法程序启动后全球通缉令对象,美国中情局负责人将收到中国警方传唤公文,美国驻华大使伯恩斯可以作为中情局受托人前往西安市警局说明情况。

对于网络犯罪,中国法律是明确程序和法律处罚后果的,美国中情局不享有外交豁免权。

综合而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美国不能指望其控制世界互联网根服务器和拥有互

联网核心技术就想着可以跨越主权边境到中国网络空间为非作歹,中国具备防御和反击及进攻综合能力,美国已经开了第一枪,中国的依法依规反击,美国准备好了吗?

针对网络攻击行为,受攻击国采取相应的网络自卫措施时,不外乎两种途径,针对敌方网络攻击,通过网电技术手段进行网络自卫反击。是针对敌方发起网络攻击的网电设施,通过必要的军事打击如电子脉冲炸 弹或石墨炸弹等对敌方网络攻击源进行定点清除。这种反击方式也完全符合

武装冲突法中国家自卫权行使的初衷和目的。

手机克隆网微信也会被盗吗

春节降至,你是不是还在发红包呢?微信在2月1日推出6.6.2版本之后,阿里安全猎户座实验室和潘多拉实验室发现微信存在一款有严重风险的漏洞,微信表示,在2月9日就对该漏洞进行紧急处理,2月12日微信也表明了修复了一个漏洞,并提醒大家尽快升级到6.6.3版本。

根据网络上的攻击演示视频我们了解到,微信受害者接收并点击攻击者发给他的一条链接消息后,会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攻击者克隆账户,而你的聊天记录也会被悉数窃取,攻击者甚至还能同步接收克隆账户的新消息。如果你的微信放着大量资金也未能幸免,资金都会被克隆账号操控并完成购物。

据阿里安全实验室方面表示,这次微信的漏洞是一个目录遍历型的漏洞,它的影响范围也非常广泛,除了微信刚刚紧急发布的6.6.3最新版本,之前所有的微信安卓版本都受影响。该漏洞理论上能做到任何事,除了克隆微信以外,攻击者还可以完全控制受害者的微信程序。

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如果你是安卓手机,你的微信还没有升级到6.6.3版本,那么你快点升级。另外,如果你在微信收到陌生人的一些文件与小程序也不要轻易的打开,因为最近微信已经查处了许多违规小程序,请大家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与财产安全。

我想知道2001年中美黑客大战的始末

中美撞机事件发生后,中美黑客之间发生的网络大战愈演愈烈。自4月4日以来,美国黑客组织PoizonBOx不断袭击中国网站。对此,我国的网络安全人员积极防备美方黑客的攻击。中国一些黑客组织则在“五一”期间打响了“黑客反击战”!

(1/5/2001)

其实中美黑客间大规模的攻击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5月,即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事件发生以后,当时中国的红客窍击了美国的一些zf网站,包括能源部、内政部在内,这些网站的首页上一度高高飘扬着五星红旗。有一次大规模的攻击,还致使白宫的网站失灵三天。中国黑客攻击事件成了当时美国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

同样在4月27日这天,中国ChinaByte网站专门刊文,提醒中国的网络管理员,近期屡屡得手的美国黑客组织PoizonBOx和单枪匹马的Pr0phet,前者侧重攻击windows,后者主要攻击Linux系统,虽然他们“闹翻天了也不过是个小角色而已”,但得重视才对,因为自3月以来,PoizonBOx对以“.cn”结尾的部分网站进行了283次的攻击,而pr0phet也已得手了近30次。其中绝大多数是在最近的两周进行的。

5月3日,中国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进入4月中旬以来,针对中国网络的攻击事件频繁发生,中国网络运营者要注意防范黑客攻击,确保网络安全。并提醒,如果发现网络攻击事件,可以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

撞机事件的谈判仍在继续,而网上的斗争却已然火热。一场规模更大、牵涉面更广的黑客战争,再次逾越浩渺的太平洋,在网络上展开。

一场事先张扬的黑客事件

早在4月19日,美国的Wired.com网站在一篇分析中提到,有消息称,中国的黑客们已经计划在“五一”期间发动一次七天战役,全面袭击美国网站。一个以涂改网页著称的美国黑客在后面跟了一个帖子:“所有的美国黑客们联合起来吧!把中国的服务器全都搞砸!” 4月26日,一家名叫“中国红客联盟”的组织发表战前声明,这个网络安全组织的成员被称为“红客”而不是“黑客”。第二天,美国联邦调查局发布了提醒网站加紧防卫的文件,中国ChinaByte网站则刊文提醒中国网民需要提防美国黑客。

4月29日晚11时,在一个门户网站的公共论坛里,电脑屏幕刷新的速度飞快。

“美国的PoizonBOx黑客组织目前仍在积极策划攻击行动,目标就是中国的各大网站,他们还不断唆使更多黑客加入战团。”22岁的中关村黑客小杨把刚刚从美国网站上看到的动态贴到了聊天室里。

“我们要通过互联网显示中国的强大力量,告诉他们中国是不可欺负的!”

这位略显单薄的青年语气坚定,他是一个著名黑客组织的骨干,他说这次网络攻击将在5月4日达到顶峰,因为那天正好是青年节。

4月30日晚,中国红客联盟站点。 网络安全顾问杰瑞・弗里塞评论说:“中国黑客之间的默契度令人惊讶,他们的组织非常有序,令人称奇,较之西方黑客也更加严密。”

经过一天一夜的攻击,中国红客联盟宣布“攻陷”美国站点92个,而据网友透露,被黑的站点则已超过600个(包括TW地区的网站)。由于考虑到统计上的误差,没能将一些红客所黑的网站进行及时统计,因此中美被黑站点比例大约在三比一左右。 八万红客冲垮白宫网站

“五一”大战甫停,第二天上午,就有来自美国的消息称,随着中国“五四”青年节的到来,中国黑客的攻击将会达到高峰,为此,七八个美国黑客团体组成了一个“中国计划”联盟,准备与中国黑客再战网络。

有美国的网络安全专家认为,就“五一”中美黑客大战来讲,目前双方作战的基本手法,除了将对方网页进行你来我往的涂改之外,也不见有其它的高招,并且,过了5月4日之后,这种简单的攻击还会减少。

其实他们错了,因为在5月4日的交战中,中国黑客采用了信息战中罕用的“人海战术”,紧紧盯住了美国白宫网站,并且战争一直持续到了5月8日。

美国当地时间5月4日上午9时到上午11时15分,美国白宫网站在人海战术的攻击之下,被迫关闭了两个多小时。白宫网站的新闻负责人吉米说:“大量数据的同时涌入,堵塞了白宫与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连接通道。”白宫网站同时接到了大量要求服务的请求,以至于合法用户无法登录该网站。

截至5月8日凌晨,美国白宫官员表示,他们目前仍旧无法确定5月4日对美国白宫网站实施“拒绝服务攻击”的黑客究竟来自何方。

5月8日23时50分,在广州体育西路的一幢写字楼里,记者见到了在此次中国黑客反击事件中充当策划组织者角色的“中国鹰派联盟”负责人Chinaeagle。在谈到5月4日的攻势时,他笑着冒出了一句:“中国有那么多的人,人海战术嘛!”

而在他桌面上,有一份几天前的报纸,赫然印着一行醒目的大标题:“中国八万黑客冲垮白宫网站”。

5月9日零时,在历经七天的反攻之后,中国黑客组织宣布停止反攻。

百度被黑客攻击过么?

9月12日晚上11时37分,百度发表声明,称其在12日下午遭受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不明身份黑客攻击,百度搜索服务因此在全国各地出现近30分钟的故障。目前,百度已请公安机关介入协助侦查。

然而,与百度认为“大规模攻击应为组织精心策划”不符的是,Trail相当年轻,是一个技术高手,有多年黑客从业经历,但目前不属于任何公司,平日以偶尔为他人编程软件,过着自由职业者的生活,攻击事件为其与几个黑客“兄弟”的个人所为。

“最近,百度的负面新闻不断。”该知情人士说,“尤其在9月7日‘极度事件’(某软件下载网站指责百度将搜索结果故意错误指向百度旗下另一存在竞争关系的软件下载网站)爆发后,Trail曾与朋友强烈抨击百度。”

然而,这仅是Trail决意攻击百度的导火线。向“明星”公司挑战技术——互联网江湖中“黑客”群体的精神鸦片,才是深藏Trail心底的关键原因。

“六成功力”

“其实,中国各大网站的网络安全问题十分普遍。”黑客seeker告诉记者,“只不过,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我们不会随意攻击,而大部分网站在遭受攻击时,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也不会公之于众。”

“我们经常交流‘后门’((backdoor,黑客能进入的权限)以炫耀技艺。”他透露,包括新浪、搜狐、网易等在内的中国40%网站,黑客都曾进入。“新浪的一些子域名也被黑过,但公众不容易知晓。”木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Trail攻击百度仅用了其六成功力。Seeker对此毫不奇怪:“对于高技术的黑客来说,攻击过程并不是公众想象的复杂。”木(muzi.com)

那是一个秋意渐浓的下午,Trail在中国某城市的一个普通小屋,准备使用2004年逐渐兴起的拒绝攻击(DOS)方式——“反射式服务拒绝攻击”(DRDOS),其与雅虎在2002年2月“电子珍珠港事件”中遭受的攻击——“分布式服务拒绝攻击”(DDOS)——十分相似,但攻击效果更为快速和猛烈,而一旦攻击开始,过程也更容易停止。

此前,Trail必须先做好两个准备——收集大量无辜用户的服务器(他们被称为“肉鸡“);准备好攻击软件。Trail选择“反射式服务拒绝攻击”的另一个好处在于,其对众多无辜服务器是采劝借用”的方式,这只需浪费他半小时时间,而如果采用“分布式服务拒绝攻击”,要实现入侵、控制大量无辜服务器,并安装黑客程序以实现远程“遥控”目的,前期准备的代价很大。

但Trail的困难点在——攻击软件的寻找或编写上。一般网络上流传的黑客软件仅适合攻击流量较小的网站,但对于一些大网站,需要对网络通信协议有深刻理解,并能设计出具备调动大量数据流量能力的软件。而这种黑客自己编写、性能又极高的软件通常只会在黑客内部的小团体中使用,不会被大范围公开。

当一切准备妥当,Trail的攻击启动。Trail不停把自己的IP地址模拟成大流量无辜服务器的IP地址,并向百度发出大量请求,当作为百度对其作出回应时,回应的却不是Trail的IP地址,而是大流无辜的服务器。如此“N次握手”后,大量的无辜服务器与百度建立了虚假连接,并不断持续冲击百度。这种方式导致的结果类似通过不停拨打某公司电话来阻止其它电话打进,从而导致公司通信的瘫痪.

百度CTO刘建国针对百度被黑事件所述的“同步泛滥技术(syn flooding)”正是“反射式服务拒绝攻击”引发的一种结果症状。

在Trail启动攻击半小时后,如果百度的技术人员发现及时,那么他会意识到访问服务器的数据包异常巨大,且与正常用户访问的数据包不同,这些IP地址甚至是虚假的——不过,这些地址就如一叠叠的假钞,因为号码相连,十分容易辩识。

“Trail使用的是‘反射式服务拒绝攻击’,不排除一起行动的其它黑客使用‘分布式服务拒绝攻击’。”上述知情人士称,“目前,Trail已停止攻击。”

据反黑客网站——“红客大联盟”——的CEO SharpWinner介绍,一般反“反射式服务拒绝攻击”的方式是安装硬件防火墙,或者采取负载均衡技术,即对巨大的IP访问量进行各服务器的分流。而如果黑客在感觉到阻力后持续进行更为猛烈的攻势,那么被侵网站与黑客的技术较量就真正开始了。

“由于黑客已熟知法律后果,他们往往会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把有助于找到他们的数据进行隐藏、伪装、销毁等,这将增加跟踪黑客的困难度。”Sharp Winner说:“而与‘入侵’不同的是,一旦‘攻击’停止,再要寻找蛛丝马迹相当困难,要找到借用所有机器的指挥中心,这尤其不简单。”

向“明星”公司挑战技术

“2000年,互联网应用的代表是门户,而雅虎是门户的明星。”黑客seeker说:“经历了门户、 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的发展,现在,控制用户信息检索的入口——搜索引擎公司——已成为世界最热门的互联网公司。”

从上世纪60年代诞生到80年代以来,黑客群体开始演变为“黑帽子”(以伤害性行为牟取利益)、“灰帽子”(时而做恶,时而行善事)、“白帽子”(一般仅对技术感兴趣)和“红帽子”(为政治服务)四种。

而无论是哪一种黑客都可能被“挑战明星公司技术”的攻击欲望催发。随着社会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这一被黑客称为“靠当事人的理智无法改变的行为”,在历史上曾使众多明星网站如临噩梦。

2000年2月的“电子珍珠港事件”,正是互联网史上这样噩梦的集中时刻。2月7日、8日、9日连续三天,黑客对美国包括雅虎、亚马逊、国家贴现经纪公司网站、洛杉矶时报网站等各大网站发起集中攻击,直接造成了10多亿美元的损失。

号称世界上最安全的网站——雅虎——是其中最不幸的一位。由于2月正是一年中网上购物最活跃的时候,雅虎的主要收入来自网上广告,在关闭的三小时内本该有1亿个页面被访问,黑客攻击直接造成雅虎至少数百万美元的损失。

到现在为止,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仍未掌握有关“电子珍珠港事件”的线索,不知道谁是袭击事件的幕后指使、有多少台计算机卷入,袭击原因和地址。但美国联邦调查局宣称——这些幕后黑手将被判5年至10年的监禁,并要求以25万美元或者受害者损失的双倍罚款。

反感百度?

据上述知情人士描述,最近百度大量负面新闻引发了Trail反感百度,直接导致Trail决定进行攻击。他强调,黑客文化宣扬个人在大型机构前应保有尊严,如果尊严被剥夺,人们应当具有反击的权利,这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在经历了闪电裁员、与搜狐口水战、一些原广告客户准备起诉等事件后,9月7日,百度上“天极下载”的搜索结果链接意外指向百度旗下的天空软件站。天极公开声明要求百度道歉,但百度坚持错在天极自身的技术失误。

百度的CEO李彦宏在其博客中对此回应——“百度好不好,公正不公正谁说了算?答案是网民。”他认为,如果百度做的事情是对的,网民就会更多地使用百度。

9月1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06年度搜索调查报告似乎在支持李彦宏的信心。根据该报告,在用户首选搜索引擎中,百度市场份额继续攀升,占用户首选市场的六成以上,Google排位第二,首选市场份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8%。

“网民是否支持使用百度不是百度公正与否的标准。”有分析人士认为,百度成功归功于自身的创新努力,但一家企业是否有销量取决于多个前提。如,大量搜索结果若指向“色情”、“暴力”等信息,不能简单用点击量证明企业成功;又如,在中文搜索领域,用户选择不多,百度事实上处于准寡头垄断地位。“如果用户的选择范围很小,‘点击量不断上升’和‘百度公正不公正’不具有因果关系。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Introna教授和普林斯顿大学Nissenbaum教授的研究表明,现在商业化搜索引擎公司因为偏见或者商业利益强调部分信息的更易接入,忽视其他网站利益,这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忧虑。

虽然今年2月7日,提倡“不竞价排名”、“不作恶”的Google宣布以“裁判”身份夺走“ 宝马”在互联网搜索领域的“出镜率”,但作为全球信息搜索领域的垄断者,Google同样面临来自Anti-Google(反Google)组织的压力。

“作为中国市场事实性的垄断者,百度在处理问题时常常失于粗暴,而其也需要对搜索服务本身以及其‘竞价排名’的主要商业模式进行反思。”该分析人士说,信息产品需要具有“公信力”的质量标准,从近来公开报道看,百度的“公信力”正随业绩上升而受到一部分人的质疑,这也是类似反百度联盟产生的原因。

但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在百度必须保证业务公正性的同时,国内环境也不应对这位国内新上市的新兴贵族过于苛刻。“类似Trail的黑客攻击方式,就不可龋”

如何解决企业远程办公网络安全问题?

企业远程办公的网络安全常见问题及建议

发表时间:2020-03-06 11:46:28

作者:宁宣凤、吴涵等

来源:金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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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关键期,举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疫情。为增强防控,自二月初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各大城市政府公开表态或发布通告,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协作办公、居家办公[1]。2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面对疫情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严重影响,支持运用云计算大力推动企业上云,重点推行远程办公、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网上培训、协同研发和电子商务等在线工作方式[2]。

面对国家和各地政府的呼吁,全国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南方都市报在2月中旬发起的网络调查显示,有47.55%的受访者在家办公或在线上课[3]。面对特殊时期庞大的远程办公需求,远程协作平台也积极承担社会担当,早在1月底,即有17家企业的21款产品宣布对全社会用户或特定机构免费开放其远程写作平台软件[4]。

通过信息技术实现远程办公,无论是网络层、系统层,还是业务数据,都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网络安全环境,为平稳有效地实现安全复工复产,降低疫情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影响,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或者适当调整相适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策略。

一、远程办公系统的类型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入发展,各类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公司、律所等专业服务公司,一直在推动实现企业内部的远程协作办公,尤其是远程会议、文档管理等基础功能应用。从功能类型来看,远程办公系统可分为以下几类:[5]

综合协作工具,即提供一套综合性办公解决方案,功能包括即时通信和多方通信会议、文档协作、任务管理、设计管理等,代表软件企包括企业微信、钉钉、飞书等。

即时通信(即Instant Messaging或IM)和多方通信会议,允许两人或以上通过网络实时传递文字、文件并进行语音、视频通信的工具,代表软件包括Webex、Zoom、Slack、Skype等。

文档协作,可为多人提供文档的云存储和在线共享、修改或审阅功能,代表软件包括腾讯文档、金山文档、印象笔记等。

任务管理,可实现任务流程、考勤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企业办公自动化(即Office Automation或OA)功能,代表软件包括Trello、Tower、泛微等。

设计管理,可根据使用者要求,系统地进行设计方面的研究与开发管理活动,如素材、工具、图库的管理,代表软件包括创客贴、Canvas等。

二、远程办公不同模式下的网络安全责任主体

《网络安全法》(“《网安法》”)的主要规制对象是网络运营者,即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运营者应当承担《网安法》及其配套法规下的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

对于远程办公系统而言,不同的系统运营方式下,网络安全责任主体(即网络运营者)存在较大的差异。按照远程办公系统的运营方式划分,企业远程办公系统大致可以分为自有系统、云办公系统和综合型系统三大类。企业应明确区分其与平台运营方的责任界限,以明确判断自身应采取的网络安全措施。

(1)自有系统

此类模式下,企业的远程办公系统部署在自有服务器上,系统由企业自主研发、外包研发或使用第三方企业级软件架构。此类系统开发成本相对较高,但因不存在数据流向第三方服务器,安全风险则较低,常见的企业类型包括国企、银行业等重要行业企业与机构,以及经济能力较强且对安全与隐私有较高要求的大型企业。

无论是否为企业自研系统,由于系统架构完毕后由企业单独所有并自主管理,因此企业构成相关办公系统的网络运营者,承担相应的网络安全责任。

(2)云办公系统

此类办公系统通常为SaaS系统或APP,由平台运营方直接在其控制的服务器上向企业提供注册即用的系统远程协作软件平台或APP服务,供企业用户与个人(员工)用户使用。此类系统构建成本相对经济,但往往只能解决企业的特定类型需求,企业通常没有权限对系统进行开发或修改,而且企业数据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该模式的常见企业类型为相对灵活的中小企业。

由于云办公系统(SaaS或APP)的网络、数据库、应用服务器都由平台运营方运营和管理,因此,云办公系统的运营方构成网络运营者,通常对SaaS和APP的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负有责任。

实践中,平台运营方会通过用户协议等法律文本,将部分网络安全监管义务以合同约定方式转移给企业用户,如要求企业用户严格遵守账号使用规则,要求企业用户对其及其员工上传到平台的信息内容负责。

(3)综合型系统

此类系统部署在企业自有服务器和第三方服务器上,综合了自有系统和云办公,系统的运营不完全由企业控制,多用于有多地架设本地服务器需求的跨国企业。

云办公系统的供应商和企业本身都可能构成网络运营者,应当以各自运营、管理的网络系统为边界,对各自运营的网络承担相应的网络安全责任。

对于企业而言,为明确其与平台运营方的责任边界,企业应当首先确认哪些“网络”是企业单独所有或管理的。在远程办公场景下,企业应当考虑多类因素综合认定,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办公系统的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是否都由企业及企业员工所有或管理;

企业对企业使用的办公系统是否具有最高管理员权限;

办公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否存储于企业所有或管理的服务器;

企业与平台运营方是否就办公系统或相关数据的权益、管理权有明确的协议约定等。

当然,考虑到系统构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平台运营方和企业在远程协作办公的综合系统中,可能不免共同管理同一网络系统,双方均就该网络承担作为网络运营者的安全责任。但企业仍应通过合同约定,尽可能固定网络系统中双方各自的管理职责以及网络系统的归属。因此,对于共同管理、运营远程协作办公服务平台的情况下,企业和平台运营方应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双方就该系统各自管理运营的系统模块、各自对其管理的系统模块的网络安全责任以及该平台的所有权归属。

三、远程办公涉及的网络安全问题及应对建议

下文中,我们将回顾近期远程办公相关的一些网络安全热点事件,就涉及的网络安全问题进行简要的风险评估,并为企业提出初步的应对建议。

1.用户流量激增导致远程办公平台“短时间奔溃”,平台运营方是否需要承担网络运行安全责任?

事件回顾:

2020年2月3日,作为春节假期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大部分的企业都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尽管各远程办公系统的平台运营方均已经提前做好了应对预案,但是巨量的并发响应需求还是超出了各平台运营商的预期,多类在线办公软件均出现了短时间的“信息发送延迟”、“视频卡顿”、“系统奔溃退出”等故障[6]。在出现故障后,平台运营方迅速采取了网络限流、服务器扩容等措施,提高了平台的运载支撑能力和稳定性,同时故障的出现也产生一定程度的分流。最终,尽管各远程办公平台都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了平台的正常运营,但还是遭到了不少用户的吐槽。

风险评估:

依据《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第22条的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远程办公平台的运营方,作为平台及相关网络的运营者,应当对网络的运行安全负责。对于短时间的系统故障,平台运营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违约责任,需要结合故障产生的原因、故障产生的危害结果、用户协议中的责任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对于上述事件而言,基于我们从公开渠道了解的信息,尽管多个云办公平台出现了响应故障问题,给用户远程办公带来了不便,但平台本身并未暴露出明显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也没有出现网络数据泄露等实质的危害结果,因此,各平台很可能并不会因此而承担网络安全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在疫情的特殊期间,主流的远程办公平台产品均免费开放,因此,各平台都会有大量的新增客户。对于平台运营方而言,良好的应急预案和更好的用户体验,肯定更有利于平台在疫情结束之后留住这些新增的用户群体。

为进一步降低平台运营方的风险,提高用户体验,我们建议平台运营方可以:

将用户流量激增作为平台应急事件处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应急预案中明确流量激增事件的触发条件、服务器扩容的条件、部署临时备用服务器等;

对用户流量实现实时的监测,及时调配平台资源;

建立用户通知机制和话术模板,及时告知用户系统响应延迟的原因及预计恢复的时间等;

在用户协议或与客户签署的其他法律文本中,尝试明确该等系统延迟或奔溃事件的责任安排。

2.在远程办公环境下,以疫情为主题的钓鱼攻击频发,企业如何降低外部网络攻击风险?

事件回顾:

疫情期间,某网络安全公司发现部分境外的黑客组织使用冠状病毒为主题的电子邮件进行恶意软件发送,网络钓鱼和欺诈活动。比如,黑客组织伪装身份(如国家卫健委),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为诱饵,发起钓鱼攻击。这些钓鱼邮件攻击冒充可信来源,邮件内容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密切相关,极具欺骗性。一旦用户点击,可能导致主机被控,重要信息、系统被窃取和破坏[7]。

风险评估:

依据《网安法》第21、25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3)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远程办公的实现,意味着企业内网需要响应员工移动终端的外网接入请求。员工所处的网络安全环境不一,无论是接入网络还是移动终端本身,都更容易成为网络攻击的对象。一方面,公用WiFi、网络热点等不可信的网络都可能作为员工的网络接入点,这些网络可能毫无安全防护,存在很多常见的容易被攻击的网络漏洞,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组织侵入企业内网的中转站;另一方面,部分员工的移动终端设备可能会安装设置恶意程序的APP或网络插件,员工在疏忽的情况下也可能点击伪装的钓鱼攻击邮件或勒索邮件,严重威胁企业内部网络的安全。

在计算机病毒或外部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下,被攻击的企业尽管也是受害者,但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网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提前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预案,导致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给企业的用户造成损失的,很可能依旧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对于企业而言,为遵守《网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我们建议,企业可以从网络安全事件管理机制、移动终端设备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等层面审查和提升办公网络的安全:

(1)企业应当根据其运营网络或平台的实际情况、员工整体的网络安全意识,制定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事件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包括数据泄露在内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建立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机构和技术措施;

实时监测最新的钓鱼网站、勒索邮件事件;

建立有效的与全体员工的通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企业微信等通告方式;

制定与员工情况相适应的信息安全培训计划;

设置适当的奖惩措施,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策略。

(2)企业应当根据现有的信息资产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保障移动终端设备安全:

根据员工的权限等级,制定不同的移动终端设备安全管理方案,例如,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较高数据库权限的人员仅能使用公司配置的办公专用移动终端设备;

制定针对移动终端设备办公的管理制度,对员工使用自带设备进行办公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定期对办公专用的移动终端设备的系统进行更新、漏洞扫描;

在终端设备上,对终端进行身份准入认证和安全防护;

重点监测远程接入入口,采用更积极的安全分析策略,发现疑似的网络安全攻击或病毒时,应当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联系企业的信息安全团队;

就移动办公的信息安全风险,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

(3)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企业可以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HTTPS等加密传输方式,保障数据传输安全。无论是移动终端与内网之间的数据交互,还是移动终端之间的数据交互,都宜对数据通信链路采取HTTPS等加密方式,防止数据在传输中出现泄漏。

部署虚拟专用网络(VPN),员工通过VPN实现内网连接。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VPN服务(尤其是跨境的VPN)是受到电信监管的,仅有具有VPN服务资质的企业才可以提供VPN服务。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应当向持有相应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基础运营商租用。

3.内部员工通过VPN进入公司内网,破坏数据库。企业应当如何预防“内鬼”,保障数据安全?

事件回顾:

2月23日晚间,微信头部服务提供商微盟集团旗下SaaS业务服务突发故障,系统崩溃,生产环境和数据遭受严重破坏,导致上百万的商户的业务无法顺利开展,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微盟25日中午发出的声明,此次事故系人为造成,微盟研发中心运维部核心运维人员贺某,于2月23日晚18点56分通过个人VPN登入公司内网跳板机,因个人精神、生活等原因对微盟线上生产环境进行恶意破坏。目前,贺某被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承认了犯罪事实[8]。由于数据库遭到严重破坏,微盟长时间无法向合作商家提供电商支持服务,此处事故必然给合作商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作为港股上市的企业,微盟的股价也在事故发生之后大幅下跌。

从微盟的公告可以看出,微盟员工删库事件的一个促成条件是“该员工作为运维部核心运维人员,通过个人VPN登录到了公司内网跳板机,并具有删库的权限”。该事件无论是对SaaS服务商而言,还是对普通的企业用户而言,都值得反思和自省。

风险评估:

依据《网安法》第21、25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3)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内部员工泄密一直是企业数据泄露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典型行为模式。远程办公环境下,企业需要为大部分的员工提供连接内网及相关数据库的访问权限,进一步增大数据泄露甚至被破坏的风险。

与用户流量激增导致的系统“短时间崩溃”不同,“微盟删库”事件的发生可能与企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平台内合作商户产生直接经济损失,不排除平台运营者可能需要承担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责任。

应对建议:

为有效预防员工恶意破坏、泄露公司数据,保障企业的数据安全,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制定远程办公或移动办公的管理制度,区分办公专用移动设备和员工自有移动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严格管理办公专用移动设备的读写权限、员工自有移动设备的系统权限,尤其是企业数据库的管理权限;

建立数据分级管理制度,例如,应当根据数据敏感程度,制定相适应的访问、改写权限,对于核心数据库的数据,应当禁止员工通过远程登录方式进行操作或处理;

根据员工工作需求,依据必要性原则,评估、审核与限制员工的数据访问和处理权限,例如,禁止员工下载数据到任何用户自有的移动终端设备;

建立数据泄露的应急管理方案,包括安全事件的监测和上报机制,安全事件的响应预案;

制定远程办公的操作规范,使用文件和材料的管理规范、应用软件安装的审批流程等;

组建具备远程安全服务能力的团队,负责实时监控员工对核心数据库或敏感数据的操作行为、数据库的安全情况;

加强对员工远程办公安全意识教育。

4.疫情期间,为了公共利益,企业通过系统在线收集员工疫情相关的信息,是否需要取得员工授权?疫情结束之后,应当如何处理收集的员工健康信息?

场景示例:

在远程办公期间,为加强用工管理,确保企业办公场所的健康安全和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企业会持续地向员工收集各类疫情相关的信息,包括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近期所在地区、当前住址、所乘航班或火车班次等信息。收集方式包括邮件、OA系统上报、问卷调查等方式。企业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统计和监测,在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员工的整体情况。如发现疑似病例,企业也会及时向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风险评估: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被国家卫健委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月9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各地也陆续出台了针对防疫的规范性文件,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从疫情严重地区回京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依据《通知》及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理解,在疫情期间,如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获得了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的授权,企业在授权范围内,应当可以收集本单位人员疫情相关的健康信息,而无需取得员工的授权同意。如果不能满足上述例外情形,企业还是应当依照《网安法》的规定,在收集前获得用户的授权同意。

《通知》明确规定,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但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具体可参考我们近期的文章《解读网信办<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防疫联控工作的通知>》

应对建议:

在远程期间,如果企业希望通过远程办公系统收集员工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建议各企业应当:

制定隐私声明或用户授权告知文本,在员工初次提交相关信息前,获得员工的授权同意;

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制定信息收集的策略,包括收集的信息类型、频率和颗粒度;

遵循目的限制原则,对收集的疫情防控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区分管理,避免与企业此前收集的员工信息进行融合;

在对外展示企业整体的健康情况时或者披露疑似病例时,对员工的相关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制定信息删除管理机制,在满足防控目的之后,及时删除相关的员工信息;

制定针对性的信息管理和保护机制,将收集的员工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作为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员工的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露。

5.远程办公期间,为有效监督和管理员工,企业希望对员工进行适当的监测,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规?

场景示例:

远程办公期间,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员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定时汇报、签到打卡、视频监控工作状态等措施,要求员工主动配合达到远程办公的监测目的。员工通过系统完成汇报、签到打卡时,很可能会反复提交自己的姓名、电话号码、邮箱、所在城市等个人基本信息用于验证员工的身份。

同时,在使用远程OA系统或App时,办公系统也会自动记录员工的登录日志,记录如IP地址、登录地理位置、用户基本信息、日常沟通信息等数据。此外,如果员工使用企业分配的办公终端设备或远程终端虚拟机软件开展工作,终端设备和虚拟机软件中可能预装了监测插件或软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会记录员工在终端设备的操作行为记录、上网记录等。

风险评估:

上述场景示例中,企业会通过1)员工主动提供和2)办公软件自动或触发式收集两种方式收集员工的个人信息,构成《网安法》下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企业应当根据《网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取员工的同意。

对于视频监控以及系统监测软件或插件的使用,如果操作不当,并且没有事先取得员工的授权同意,很可能还会侵犯到员工的隐私,企业应当尤其注意。

应对建议:

远程办公期间,尤其在当前员工还在适应该等工作模式的情形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具有正当性。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管理和监测行为的合法合规:

评估公司原有的员工合同或员工个人信息收集授权书,是否能够满足远程办公的监测要求,如果授权存在瑕疵,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获取补充授权的方式,包括授权告知文本的弹窗、邮件通告等;

根据收集场景,逐项评估收集员工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例如,是否存在重复收集信息的情况,是否有必要通过视频监控工作状态,监控的频率是否恰当;

针对系统监测软件和插件,设计单独的信息收集策略,做好员工隐私保护与公司数据安全的平衡;

遵守目的限制原则,未经员工授权,不得将收集的员工数据用于工作监测以外的其他目的。

四、总结

此次疫情,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科技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远程办公、线上运营等业务模式的发展。这既是疫情倒逼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结果,也代表了未来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9]。此次“突发性的全民远程办公热潮”之后,远程办公、线上运营将愈发普及,线下办公和线上办公也将形成更好的统一,真正达到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10]。

为平稳加速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契合政府现代化治理的理念,企业务必需要全面梳理并完善现有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策略,为迎接新的智能化管理时代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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